永兴县返乡创业补贴是多少?
2020-10-10 14:41:00        匿名        机构:永兴县人社局        类型:业务咨询        浏览量:79141

国家发了通知,可是村委会和镇政府也不知道也不通知,是什么原因呢,是补多少呢?

  • 永兴县人社局 回复 2020-10-12 15:27:10

    收悉您的投诉件后,我局非常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县从2020年7月份开始,通过县电视台,县政府门户网站,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张贴政策宣传资料等方式,对2020年一次性创业补贴相关情况进行了广泛宣传。受理日期2020年8月1日开始,为确保政策应享尽享,先后两度延期,2020年9月30日结束。补贴标准最终视受理摸底总数及创业项目规模而定,最高不超过5000元/户。

     

     

    附件:关于受理2020年创业补贴申请的通知

     

     

    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2日

     

     

     

     

     

    附件:

    关于受理2020年创业补贴申请的通知

     

    县内广大创业者:

    为加大对初创企业的扶持力度,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根据郴人社发【2019】65号、永政办发【2020】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县创业补贴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类型

    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补贴对象

    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和化解过剩产能企业下岗位职工,返乡农民工,贫困劳动力,退捕渔民,失地农民,军队退役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和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残疾人等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法人本人)或从事个体经营,以及在县创业孵化基地开办符合产业政策范畴的注册2年内初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三、申领条件

    1、自工商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2年以内(根据郴人社发[2019]65号文件精神,初创企业和个体工商的工商注册时间从2017年11月12日起),吸纳5人以上(不包括创业者本人)就业的初创企业,或初次注册并正常运营1年以上、2年以内的体工商户以及农民合作社。其中贫困劳动力、退捕渔民和农民工返乡下乡创业人员首次创办小微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后,2年内可按规定申报创业补贴;

    2、在永兴县范围内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在本县范围内有固定经营场所,且与注册地址一致,申请补贴时仍在正常运营;

    3、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社会效益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知识产权或其他经济、法律纠纷;

    4、创业处于起步阶段和发展阶段,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创业主体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

    四、受理日期

    2020年8月1日开始,延迟2020年9月30日。

    五、申请资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所属身份类别证明材料(如《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退伍证》或《退役证》复印件、返乡创业证明等);

    3、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4、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

    5、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六、办理地点

    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就业服务大厅就业服务窗口。电话:0735-5520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