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庭芳
2019-10-18 16:26:44          来源:新永兴客户端 | 编辑:胡昌华 |          浏览量:12511

黄庭芳(1902~1927),三塘乡玉兰村人。

1922年,黄庭芳考入衡阳大同中学,接触龚际飞等进步师生。后与黄克诚等组织成立永兴旅衡学友会,发动大家凑钱购买《共产党宣言》、《唯物辩证法》、《新青年》等进步书刊,共同学习研究。他投身学生运动,积极参加演讲团、宣传队,书写革命标语,举办墙报、画刊,成为学生运动中的领袖人物,被推选为湘南学联的负责人之一。

1925年,黄庭芳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年初,入广州农民运动政治讲习班学习。学习期满后,回湖南省农会工作。8月,受党组织派遣,以特派员身份到家乡永兴从事农民运动。国民党永兴县党部组建时,他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被补选为国民党县党部执行委员。黄庭芳利用合法身份,组织革命力量,解散假农会,成立县农民协会,在农运骨干中积极发展中共党员。9月9日,黄庭芳组建中共永兴支部,任支部书记。在第一次县农民代表大会上,当选为县农协委员长。12月,出席湖南省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他领导党组织和县农民协会,把永兴农民运动推向了高潮。

1927年,黄庭芳发动农民抗捐抗税,惩办税务局长钟昌言。4月,出任县特别法庭审判长。县议会副议长彭焕庭、反动军官曹亚屏仗势欺压百姓,暗地购买枪支,组织反动武装与人民为敌。群众强烈要求严惩。他排除干扰,将彭、曹二犯公审后就地处决。

马日事变后,革命处于低潮。为了联合革命力量,他前往耒阳找党组织负责人刘泰、刘霞研究对策,不幸在上堡被敌人逮捕。敌人采取种种威逼利诱手段,妄图从他口中得到党内机密。黄庭芳坚贞不屈地说:“要杀就杀,党组织的情况你们休想得到”。6月8日,惨遭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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