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关于暂停公众聚集性活动的通知
2022-02-15 19:36:24          来源:永兴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曹丽娟 |          浏览量:21290

根据国家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为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全县暂停公众聚集性活动。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公众聚集性活动,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5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

二、不再组织举办下列公众聚集性活动:

(一)体育比赛活动;

(二)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

(三)展览、展销等活动;

(四)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活动;

(五)人才招聘会、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等活动;

(六)其他可能造成人员聚集的活动。

三、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一律停止许可大型聚集性活动。已取得许可的,一律延期或取消举办。

四、电影院、棋牌室、网吧、 KTV 、游戏厅、酒吧、健身场、洗浴休闲场所等密闭场所暂停开放。

五、医院、公园、商场、超市、景区、教育机构、“三站一场”、高速路口等地必须做好消杀和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健康登记、扫码测温、消毒通风、一米线、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疫措施。酒店暂停接办5桌以上各类宴席,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家庭私人组织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将立即责令停止举办,并依法依规追究主办方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具体开放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外通知。

永兴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2月15日

责编:曹丽娟

来源:永兴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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