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经济开发区

永兴县经济开发区

机构简介

主要职责:(一)编制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经济发展计划;根据县城总体规划,编制本区分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制定本区的行政管理办法。

(三)负责审批或报批本区的投资项目。在县级审批权限内,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论证报告和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下达基建和技改计划等批文。

(四)经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本区规划范围内的规划管理,审批区内各类建筑项目的选址定点,颁布全县统一编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证书。

(五)经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本区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开发、经营和管理;颁发县政府统一编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六)负责本区的房地产开发市场的管理,办理房产交易、出租、转让、抵押、变更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证》和《商品房预售证》等证书。

(七)经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本区范围内建筑市场的管理,颁发县政府统一编号的《建筑施工许可证》。

(八)在本区内大力发展工业、循环经济产业、城市矿产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建设与管理好各工业园区。

(九)按规定管理本区的进出口业务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参与协调本区内的涉外事务。

(十)负责本区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与管理。

(十一)县委、县政府授予的其它职权和安排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