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信访局

永兴县信访局

机构简介

一、单位名称:

永兴县信访局

二、主要职责:

(一)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规定,负责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开展信访工作宣传和理论研讨。

(二)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县委、县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为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做好组织服务工作。

(三)承办中央和国家机关、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县直部门和乡镇(街道)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处理落实情况。

(四)综合、反映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并开展调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提供信访信息。

(五)协同有关部门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来县到市赴省进京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项。协调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信访工作。

(六)指导全县信访业务,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掌握全县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对信访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提出处理建议。组织信访干部培训。负责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七)承担全县信访信息系统管理和网上信访事项处理工作。

(八)承担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办公室(督查协调股)、办信接访股(复查复核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