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政府办

永兴县政府办

机构简介

一、单位名称:

永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简称县政府办)

二、主要职责: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三)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或工作需要,对有关问题进行协调,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四)负责县政府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协助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五)组织起草《县政府工作报告》。负责起草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要讲话、报告、文稿以及县政府重要综合性汇报材料,审核其他单位为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代拟的相关文稿。组织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课题调查研究,提出供县政府决策的参考建议。组织或协同有关方面起草、修改县政府重要综合性、政策性文件。负责县政府重大决策的相关咨询联络工作。

(六)办理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并督促落实。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决定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七)负责对社会求助和行政投诉事项进行交办、督办和反馈,组织相关部门对重大诉求事项进行协调处理。负责全县为民办实事考核工作。

(八)负责组织开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九)负责规范、指导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机关内部刊物的印发。负责编辑县政府公报和其他有关资料。

(十)负责向市政府办公室和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信息和情况。

(十一)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负责全县“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监督、考核全县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联系驻永金融机构,协调各级金融监管部门、各类金融机构,推动全县金融、要素市场体系建设,加强资本市场管理,组织、协调防范、打击和处置地方金融领域非法金融活动,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十三)指导全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推动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的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四)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值班室(县政府总值班室)、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长公开电话办公室、研究室、综合室、文秘室、机要室、政务管理办公室、政务公开与信息化办公室、金融证券管理办公室、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公室、财务室、政工室

四、办公地点:

永兴县便江街道大桥路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