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委宣传部

永兴县委宣传部

机构简介

一、单位名称:

中共永兴县委宣传部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县宣传思想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和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协调全县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二)统筹协调全县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三)统筹指导全县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组织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负责为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提供有关服务,组织实施理论宣讲活动等。

(四)负责规划组织全局性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五)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县内新闻单位工作,组织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

(六)拟订新闻出版业的管理政策并督促落实,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等。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扫黄打非”工作。负责全县新闻记者证的初审工作。

(七)统筹指导、协调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数字新媒体的建设和管理。

(八)指导、协调全县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

(九)负责管理全县电影行政事务,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组织对电影内容进行审查,指导、协调全县性重大电影活动,组织开展电影交流与合作。

(十)对全县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业改革发展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统筹指导、协调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及旅游业发展。

(十一)统筹指导全县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开展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掌握研究宣传舆情动态。

(十二)统筹协调全县对外宣传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对外宣传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和对外宣传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对外文化交流工作。组织协调涉及港澳新闻宣传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涉台问题的宣传工作。

(十三)统筹协调组织开展全县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县委新闻发布的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新闻发布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协调县直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的新闻发布工作,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负责拟订全县重大问题对外宣传口径。

(十四)负责组织开展全县新闻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来访记者采访事务方面的工作。

(十五)负责落实中央、省、市、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部署,拟订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六)受县委委托,会同县委组织部管理新闻、文化旅游、社会科学研究和互联网信息等方面县直宣传文化单位的领导干部。对各乡镇(街道)宣传委员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有关重要宣传舆论阵地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七)对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方面的工作实施政策指导。归口领导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广播电视台。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机关挂靠县委宣传部。

(十八)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责调整。将原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县旅游外事侨务局)的新闻出版、版权、电影管理等职责划入县委宣传部。

三、内设机构:

办公室、党教理论股(意识形态工作股)、新闻股(新闻发布股)、宣传教育文艺股(电影股)、文明创建指导和思想道德建设股、出版版权股(县“扫黄打非”办公室)

系统分工委

四、办公地点:

永兴县便江街道大桥路246号县委综合楼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