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政协

永兴县政协

机构简介

一、单位名称: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永兴县委员会(以下简称县政协)

二、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

1.负责县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主席办公会议、常务委员会专题会议、机关办委主任会议、工作人员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并组织实施有关决议、决定。

2.协调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充分发挥县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履行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责。

3.负责县政协组织进行的委员视察、参观、调查、座谈、学习、研讨等活动。

4.负责联系县政协委员,收集和反映县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的意见与建议及社情民意。

5.联系指导乡镇(街道)政协工作,联系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联系县直有关部门,互通信息,协调工作,加强合作。

6.负责县政协机关值班、信访、宣传、文秘、档案、收发、机要、保密、图书资料、办公自动化、计生、综治、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后勤保障、安全生产、治安保卫等工作。

7.承担县政协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及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8.承办县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县政协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对群团组织领导的有关工作。

(二)委员学习联络委员会

1.负责联系县政协委员,并做好服务工作。负责县政协委员学习培训、管理考核等工作。

2.负责办理人事任免具体事宜,做好委员补选、增选等有关工作。

3.负责做好驻永全国、省、市政协委员的联系和服务工作。

4.承办有关调研、视察、考察、协商、监督、提案、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工作。

5.负责对口单位、县外对口专门委员会的联系、学习和交流,联系指导乡镇(街道)政协工作。

6.完成县政协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和县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提案委员会

1.负责县政协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并向县政协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报告提案工作。

2.负责按有关程序组织、征集提案,做好提案立案审查、交办、督办工作。

3.承办有关调研、视察、考察、协商、监督、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工作。

4.负责对口单位、县外对口专门委员会的联系、学习和交流,联系指导乡镇(街道)政协工作。

5.完成县政协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和县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经济科技和外事委员会

1.负责就全县经济、科技和外事方面重大问题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工作。

2.负责做好有关对外交往工作。

3.承办有关调研、视察、考察、协商、监督、提案、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工作。

4.负责对口单位、县外对口专门委员会的联系、学习和交流,联系指导乡镇(街道)政协工作。

5.完成县政协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和县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农业农村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1.负责就全县农业、农村、人口、资源、环境方面重大问题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工作。

2.承办有关调研、视察、考察、协商、监督、提案、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工作。

3.负责对口单位、县外对口专门委员会的联系、学习和交流,联系指导乡镇(街道)政协工作。

4.完成县政协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和县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文教卫体和文史委员会

1.负责就全县文化、教育、卫生和体育方面重大问题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工作。

2.负责有关文史工作。

3.承办有关调研、视察、考察、协商、监督、提案、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工作。

4.负责对口单位、县外对口专门委员会的联系、学习和交流,联系指导乡镇(街道)政协工作。

5.完成县政协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和县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

1.负责就全县社会、法制、民族、宗教方面重大问题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工作。

2.承办有关调研、视察、考察、协商、监督、提案、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工作。

3.负责对口单位、县外对口专门委员会的联系、学习和交流,联系指导乡镇(街道)政协工作。

4.完成县政协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和县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办事机构:办公室

专门委员会:委员学习联络委员会、提案委员会、经济科技和外事委员会、农业农村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文教卫体和文史委员会、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

四、办公地点:

永兴县便江街道大桥路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