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2021-06-04 15:32:09
来源:永兴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何文静 王楚熠(实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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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根据气象预报和汛情发展趋势,经会商,县防指研究决定:自6月4日10时起,解除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当前,我县仍处于主汛期,加上近期雨水较多,土壤含水量饱和及地质灾害的滞后效应,各级各部门不能有丝毫松懈和麻痹大意思想,要继续按照“五个确保”的总目标要求,加强防范,做好防汛救灾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永兴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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