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永兴县委新冠肺炎疫情
应急处置指挥部关于加快推进
新冠疫苗接种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我县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尽快建全民免疫屏障,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年满18周岁以上(户籍不限)且无新冠疫苗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8月10日前,请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我县疫苗接种点完成第一针接种,9月15日前完成第二针接种。新冠疫苗禁忌证明统一由我县二级公立医院开具(永兴县人民医院、永兴县中医医院、永兴县第二人民医院)。
二、7月16日起,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政务大厅、车站、景区景点、养(敬)老院、学校(托儿所、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园区企业、建筑工地、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银行、农贸市场文娱场所(剧院、影院、博物馆、图书馆、KTV、网吧、健身房)等人员密集场所实行“二码联查”,即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疫苗接种记录(湖南省居民电子健康卡),并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动员及时接种。
三、8月10日前,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禁忌症外实现接种清零。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各街道门店从业人员须“应接尽接”,对完成接种的门店由行业主管部门授予“疫苗接种合格单位”标牌;对未完成接种的门店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对象,并责令该店从业人员全部接种到位。假期返乡未接种的在校大学生和即将就读大学的满18岁的高中毕业学生请尽快到就近的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
四、8月11日起,进入医疗机构住院部、政务大厅、养老院、托儿所、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图书馆、博物馆、景区景点、宾馆、酒店、商场超市、文娱场所、银行、农贸市场、监所等重点场所适龄人群原则上都必须提供接种证明(有禁忌症除外)。全县农贸市场(乡镇集市)摊主未接种疫苗原则上一律不允许出摊。入境人员居家隔离期间和健康监测期间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均须接种疫苗。
五、2021年秋季开学,所有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开学报到时须查验家长或监护人新冠疫苗接种证明(有禁忌症除外)。
六、各乡镇(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将未接种疫苗人员纳入管理,对没有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要逐一做好详细信息登记,并督促其尽快完成全程接种。
七、鼓励全县各景区景点、影院、宾馆、酒店、超市、餐饮单位、通信运营商等各类服务行业主动推出针对已接种新冠疫苗人员的消费优惠措施。相关优惠措施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后发布。
广大市民在接种新冠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务必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良好习惯,保护自身和家人健康。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为了尽快形成全县免疫屏障,为了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共同打造平安健康永兴,由此给您工作、生活出行造成的不便,请您理解和支持!
中共永兴县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
2021年7月15日
责编:何文静 王楚熠(实习)
来源:永兴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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