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清退155户不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户
2019-11-21 10:25:29          来源:新永兴客户端 | 编辑:胡诗琴 | 作者:王勇军 陈保文 王小岁          浏览量:2129

【永兴县融媒体中心11月21日讯】 连日来,永兴县纪检监察机关组织民政部门组成多个核查组,进村入户重新认定农村低保资格,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

永兴县深入推进扶贫领域“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将社会保障兜底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与主题教育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结合起来,重点整治农村低保等群众最关注、最关心的问题。按照整治清退要求,工作人员对低保对象提供的资料认真逐一核对,对家庭生产生活情况进行核实取证,并由县、乡、村三级干部在入户调查登记表上签字认定。

此次清退工作,把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干部的“人情保”、有小车建新房经商的“关系保”作为重点。另外,把群体保中不符合条件的“照顾保”、以及众多子女有赡养能力、群众意见大的“老人保”也一并进行清退。

目前,已清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155户、203人。同时,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原则,经过严格的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公示后,符合条件的482户、793人被纳入了农村低保范围。

责编:胡诗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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