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的通知
2022-05-05 16:38:33          来源:永兴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何文静 |          浏览量:42908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永各单位、各建筑装饰公司:

4月29日长沙市望城区发生了一起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极其深刻,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重要指示,要求对全国自建房安全开展专项排查整治。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房屋装饰装修工程管理,规范房屋装饰装修行为,杜绝因违规装修产生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郴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

二、根据《郴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装饰装修不得降低房屋的结构安全等级,不得影响房屋共有部分、毗邻房屋的安全。

三、严禁实施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破坏房屋承重结构的一切装饰装修行为。

四、从事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的企业必须按照核定的营业范围和资质等级承揽工程,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相关规定。

五、根据《郴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变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违规增大房屋荷载;

2.在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开挖地下室,在原有建筑物上加建、搭建构筑物、建筑物;

3.将没有做防水工程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

4.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改具有房屋抗震、防火整体功能的非承重结构;

5.安装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设施设备;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6.已鉴定为危险房屋,仍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

7.装修业主和施工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侵占公共空间,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

8.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六、建立举报机制。对发现有违规搭建、违规装修、违规加层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有奖举报,按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给予奖励。举报电话:0735-5559110。

永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3日

责编:何文静

来源:永兴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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