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兴县融媒体中心8月12日讯】自公安部部署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以来,永兴县公安局紧密结合"固防行动"、"雷霆2022"、"缉枪治爆"等专项工作,始终坚持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常态化原则,不断加强对全县国道、高速上运输车辆的排查,有效打击和防范非法运输易燃易爆品犯罪活动。近日,永兴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非法运输销售烟花爆竹案,抓获涉案人员1人,查扣各类烟花爆竹46箱。
案情回顾:
2022年8月8日19时许,永兴县城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永兴县丰尚国际一停车场内有一辆疑似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货车。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经查,该货车在无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无易燃易爆危险品警示标志的情况下,从永兴县洋塘村购买爆竹若干箱,又到永兴县油市镇购买烟花若干件,准备非法运输至耒阳市三都镇贩卖,停在自家停车场时被公安机关查获。
目前,抓获涉案人员1人,案件还在进一步的审理中。
以案明法: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提醒:
烟花爆竹属易燃易爆物品,属国家法律规定的爆炸性危险物质,未经许可私自运输、大量存储,不仅存在巨大安全隐患,而且是涉嫌违法甚至犯罪的行为。市民可通过110报警电话,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文,警方携手,共铸平安。
责编:李艳菊
来源:永兴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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