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条例》解读(一):信访事项如何反映
2023-05-30 15:25:22          来源:郴州广电融媒中心 | 编辑:李艳菊 |          浏览量:1689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1月24日经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2022年2月25日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2022年5月1日施行。新的《信访工作条例》有了诸多重大变动,具有层次高、覆盖广、党领导、便群众等亮点。今年5月是我市《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一周年主题宣传暨第六个信访法治宣传月, 我们一起来重温《信访工作条例》中的重要内容。今天我们来了解信访事项如何反映。


《条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采用信息网络、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向各级机关、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有关机关、单位应当依法依规处理。
信访人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并载明其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有关机关、单位应当如实记录。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单位的上级机关、单位又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上级机关、单位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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